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廢止「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」。

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9年9月11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662號令廢止「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」。
目前共同供應契約採購,已無訂定大量訂購優惠條款之規定,爰「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」予以廢止。